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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时间: 2023-09-19 13:08:59 | 作者: 保温系列
产品概述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活动。今天访谈的主题是“战疫纾困解民忧 便民办税促发展”。
为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大家都很关心政策内容,通过热线、网站等方式提出了很多疑问。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帮大家解疑释惑,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双萱作为嘉宾参加访谈,围绕抗击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针对各位网友的政策咨询,与广大纳税人、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现场解答大家的提问,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有请兰双萱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交流。我首先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理解和支持我省税收工作的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的人说衷心感谢!为帮企业有序恢复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的多项减税政策和便利措施。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成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今年是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7个年头,我局将着眼支持疫情防控,围绕“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持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政策优惠必然的联系大家的切身利益和诉求,政策落地也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参与,请大家把握访谈机会,踊跃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口罩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内,最近为了更好的提高生产能力购置了一台二手生产设备,请问这台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才能够轻松的享受财税2020年第8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吗?
我是一家超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1%缴纳增值税吗?
我们海南省政府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制定了哪些税收政策扶持措施呀?
由于受疫情影响,我们饭店堂食基本没了,仅仅以少量外卖为主,经营状况很惨淡,远远达不到税务局的核定经营额,请问能申请调整吗?
我公司主要生产消毒产品,2月份新购置了一项设备用于扩大产能,请问这个设备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得采取一次性扣除方法才可以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吗?
我公司主要生产消毒产品,2月份新购置了一项设备用于扩大产能,请问这个设备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得采取一次性扣除方法才可以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吗?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征收率3%减按1%政策,换算不含税销售额申报时,按照3%还是1%换算?
您好,我2月份因为在疫区被隔离,没有准时申报,请问现在补申报会影响我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吗
想问一下最近有很多新出台的政策,比方说像什么疫情防控小规模税率调整的,这些政策平时想了解的话可以在啥地方查看?
省外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在省内有房产或土地,需要缴纳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能够轻松的享受因疫情影响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吗?
兰局长您好!感谢税局提供本次交流机会。 我们是一家酒店企业,申报1月份增值税时,将未开票的部分申报了免税,但目前有客人因其所在的公司不在本次疫情免税的行业范畴,需要酒店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这样的一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更正1月申报表,将此笔交易更改为正常缴税(就是这一笔交易不申请免税),然后给客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因为两次咨询12366得到了不一样的答复,故在此寻求确认。非常感谢!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享受征收率3%减按1%政策,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请问下,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享受税收优惠需要留存备查资料。请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需要留存什么资料?
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按照什么征收率开具?
请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应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我是一般纳税人,我有一部分业务是按照3%征收率简易计税的,请问这部分业务可以享受征收率3%减按1%政策吗?
我省最近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优惠政策,请问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我们要怎样判断我们公司是否属于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的中小企业?
我企业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了一批生产设备,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与疫情无关的一些其他物资,是否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一直选择按照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可以重新选择全额3%缴纳增值税再适用减按1%政策吗?
由于客户需要3%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我们可不可以放弃减按1%的优惠政策,仍按3%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旅游企业包括哪几类?
请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是否能适用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我是一家美发店,我们1月份的美发收入在2月份已经申报纳税了,但没有开过发票,请问现在该如和享受免税?
我公司现在申请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内,请问是不是能够享受相关疫情防控政策?
请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中,购置设备单位价值受500万元限制吗?
复工后单位给我们发了一些口罩等用品,是否需要纳税,文件规定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都包含什么内容?
自疫情发生以来,各地为疫情防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捐赠,请问此次支持疫情防控捐赠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我们酒店今年1月份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如何处理?
兰局长您好,我是搞运输的,之前拉货运输了一批口罩和日用品。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免税政策吗?咋申请才能享受?
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为员工办理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能否按照捐赠票据上的金额填写扣除金额?
相较于现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这次出台的疫情防控捐赠所得税政策有什么特点?
我公司主要从事烟酒批发零售,税务登记行业为零售业,但同时经营酒吧业务,请问酒吧收入能够轻松的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吗?受公司行业的限制吗?
我们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了一批医疗物资,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额扣除条件,请问该如何申报享受?
请问企业为了疫情防控而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在留存资料上应注重的是什么呢?
如果我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物品,应保存什么资料?
兰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下,现在办税去大厅需要提前预约吗?要是预约的话,都有哪些渠道可以预约呢?
我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我的名字,还能享受政策吗?
我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欠了税务机关税款,又产生了大量的滞纳金,我们现在想只交税款,不交滞纳金行不?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那么在第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申报享受该政策吗?
给医务人员捐赠防护物资时,需要如何操作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直接给医院捐赠可以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中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感谢兰局长的耐心解答,目前税局给我们确认的是2月6日起生活服务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开具则视为放弃享受免税,2月份开始后36个月之内都不能再享受免税。但是据了解,很多酒店的客人因其所在企业并非本次免税范畴,都还要酒店提供房费的专票,这种情况下酒店又无权拒绝,开具了房费专票又会导致所有的同类业务都无法享受免税。请问税局是否会考虑放宽政策享受的条件,开具专票的部分不申报免税即可。
公司必须要同时列入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才能享受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第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具体指的是什么?
我们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后,由于没有运作起来,因此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过发票领取等手续,现在想注销,要先到税务局还是工商局?
请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有什么优惠政策支持?该如何办理?
我想问一下有时候我办业务的时候有些问题不太懂,有时候用电子税务局报税的时候遇上问题不会操作怎么办呀?
困难行业企业延长亏损弥补年限在汇算清缴申报时需提交的《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具体有什么内容?
我公司为防控疫情而购买口罩发放给员工,相应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是一出租房屋的房东,3月份要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税时,可否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
我是一家培训公司的会计专员,我公司举办的培训,在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如何开票?
请问公司购买的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没办法取得发票的,能在税前扣除吗?
我们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疫情防护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病毒防护物品,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我公司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收到政府的一笔补助收入,请问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我单位是一个公益性社会团体,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收到的捐赠收入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今天与各位网友的互动交流非常愉快。感谢大家!今后我们将继续借助“在线访谈”这样的平台,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疑惑。同时,欢迎各位持续关注和参与在线访谈活动,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我省税收工作。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由于时间关系,未及时回答的问题我们将在访谈活动结束后,在海南税务门户网站一并答复大家。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十分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和支持。我们还将继续推出不同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敬请关注。下期再见!